理性之人让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非理性之人坚持让世界去适应自己。故一切进步皆依赖于非理性之人。 ——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
《离经叛道》这本书的作者“亚当·格兰特”是沃顿商学院最年轻的终身教授,曾经被列为“全球25位最具影响力的管理思想家”之一。长期担任谷歌、强生、高盛、皮克斯动画等资深顾问、演讲嘉宾。他的第一本畅销书是《沃顿商学院最受欢迎的成功课》,《离经叛道》是他的第二本书。
这本书的英文名叫做Originals,我们一般翻译为“原创的、最早的、有独创性的、非复制的”;Original当做名词的时候,也会用来指“怪人”,所以中文版翻译为《离经叛道》还是相当契合的,离经叛道的人确实就是我们认知的怪人。另外,这本书的英文副标题叫做How non-conformists move the world,意思是:“非墨守成规者如何改变世界”,其中提到了non-conformists,非墨守成规者,这个词就是墨守成规者、因循守旧者这个单词Conformist 加上一个否定的前缀,变成了反义词。虽然这个世界上也有大量因为“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而取得世俗的成功的人。但作者的观点也很鲜明,在当今这个时代,我们更需要原创者、更需要离经叛道的怪人,他们就是那些因循守旧者、墨守成规者的对立面,虽然他们的种种表现非常“反人性,反常规”,但他们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功。确实,这本书给出了很多反直觉认知的案例,非常值得大家认真读一读。
创新者是指那些主动采取行动使他们的想法成为现实的人。而行动的第一步,就是“拒绝接受默认选项,并选择去探索是否存在一种更好的选择。”
作者分享了一个很有趣的调查,该调查显示,用Firefox或Chrome浏览器的员工,工作更优秀,销售额更高,客户满意度也更高。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敢于质疑是否有更好的浏览器可以使用,并主动花时间去寻找更好的潜在选择、下载、安装并试用、体验对比之后,留下自己认为工作效率最高的浏览器。
我从来没有想过从浏览器的维度来观察创新创造力的指数,不过仔细回顾身边的朋友,那些工作效率高的同事和自媒体大咖们,都是第一代的Firefox和Chrome用户,我自己也是,骨子里我们觉得“用Windows默认的IE浏览器是一种耻辱”后来甚至发展到“用Mac系统的人在效率上鄙视用Windows系统的人”,用Google搜索引擎的人,瞧不上用Baidu搜索的人,哈哈,也不知道这种念头是怎么产生的,但确实是这么想的,不信你问问身边那些用Mac用的很溜的程序员怪咖们。
所以创新就是从“拒绝默认选项”开始,从“质疑约定俗成的一切规则”开始。人们是否选择“拒绝常规”,在于好奇心的强弱。创新源自用户的好奇心和对某事的热爱。
这让我想起最近也悟到一个新的认知,这个世界有两个非常宝贵的“预设”,推动了世界的飞速发展,一个预设是“世界的不确定性”,另一个预设是人类的“好奇心”。因为世界永远的不可测,不确定,而人类又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对一切未知和不可测的事物的好奇心,这就促使我们不断的探索、并取得进步。
萧伯纳说,“人生苦闷有二,一是欲望没有被满足,二是欲望得到了满足。因此我努力从一种临界状态中得到快乐。”这句话很有趣,他说明人的好奇心一旦得到满足,获得了短暂的满足感之后就有了新的苦闷。那么解决苦闷的最好的方式,就是继续产生新的好奇心,然后努力去满足这个好奇心。萧伯纳说的临界状态,就是为了满足好奇心的追求、探索和努力的过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一种体验,就是我们突然盯着一个非常熟悉的词,然后总是觉得这个词十分陌生,结构很奇怪,越看越奇怪,奇怪的自己都要笑出来了,但你分明认识这个词,也知道没写错。这种情况,在法语中有个俚语,叫Vuja de,意味着我们用陌生的、全新视角面对原本熟悉的事物。Vuja De这个词倒过来念更有名,更有法式的优美,在很多电影里出现过,叫做Déjà Vu,它指的是我们在遇到一些新的情况时产生了似曾相识的错觉,比如你突然经历一件事情,瞬间你感觉这一幕好像发生过,或许在梦里、或许在若干年前、又或许在前世,总之那种感觉特别神奇,非常穿越。电影中,一位情场老手邀请一位陌生美女跳舞的时候,可能就会用这个套路,一边跳一边含情脉脉地注视着美女说,Déjà Vu,这一幕似曾相识。不过,Vuja de正好相反,它意味着我们面对熟悉的事物,却用全新的视角去观察它,从而就老的问题得出新的洞见,这就是创新的源泉。
当我们对这个世界中令人不满的现状充满好奇心时,我们开始意识到,它们大多都有其社会根源:毕竟规则和制度是由人创造的。而这种意识给予我们勇气去思考如何才能改变这些现状。在美国妇女获得投票权之前,历史学家让·贝克(Jean Baker)指出,许多女性“在此以前从未考虑过自己被贬低的社会地位,而是认为她们生来就应当如此”。随着女权运动发展势头迅猛,“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看到习俗、宗教戒律和法律实际上是人为的,是可以被改变的”。
很多人比较相信“天才改变世界”这样的观点,所以当自己没有表现出任何天赋的时候,也就放弃了改变世界成就伟业的梦想,甘愿一生碌碌无为。这本书的观点却不这么认为,作者觉得尽管神童往往有更多才能和更大的雄心壮志,但阻止他们推动世界前进的是:他们并没有尝试着离经叛道。天才们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在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在成为国际象棋冠军的同时,悲惨的事情发生了,他们信奉熟能生巧,但这种熟练并不能催生出新的事物。天才神童学习弹奏莫扎特优美的旋律和贝多芬优美的交响曲,但他们并不会创作自己的原创音乐。他们将自己的精力集中于学习现有的科学知识,而不是得出新的见解。他们遵守游戏的既定规则,而不是发明自己的规则或自己的游戏。在整个过程中,他们只会努力去赢得父母的赞许以及老师的表扬。
这些神童长大后通常会成为各自领域的专家和各自组织中的领导。然而,“仅有一小部分天才儿童最终成为革命性的创造者”。那一小部分人必须经历一场痛苦的转型,从一个在既定领域中毫不费力就能迅速适应的孩子,转变为最终重新改写某一领域的成年人。这里强调“改变”而不再去“适应”。那些最有创造力的孩子最不可能成为老师的宠儿,老师往往对极富创造力的学生区别对待,把他们视为麻烦制造者 Trouble maker。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
接下来,我们讲一个本书中提到的故事:
一个非常反传统的融资故事。
鲁弗斯·格里斯科姆(Rufus Griscom)和阿莉莎·沃克曼(Alisa Volkman)有了第一个孩子后,看到社会上存在大量误导性的育儿广告和糟糕建议,他们感到十分震惊,于是创办了一个叫作Babble的在线杂志和博客来挑战主流的关于育儿的陈词滥调,并用幽默的方式来应对冷酷的真相。2009年,当他们向风险投资人路演Babble项目时,他们展示了一个幻灯片,列出了不投资他的五项理由。 这种做法本应该是对他的宣传的致命打击。投资者希望找到让他们进行投资的理由,而在他这里,他列出的是不让他们进行投资的理由。企业家应该说自己公司的优点,而不是缺点。不过,他这种有违常识的做法奏效了:那年,Babble获得了330万美元的投资。 两年后,格里斯科姆用同样的方式去迪士尼路演,看他们是否有兴趣收购Babble。这个路演在逻辑上是不可想象的——他一开始就介绍了缺点。他有一张幻灯片上写道:“这就是你不应该收购Babble的原因。”这些原因包括:用户每次访问不到三个页面,用户参与度低于预期;Babble应该是一个育儿网站,但40%的帖子是关于名人的;网站的后端程序亟须再次调整。 承认你的初创企业存在问题并承诺会加以改进是一回事,但当你要销售一个已经成立的公司时,你有充分的理由去强调其优势,而不是一直停在谈论公司的不足之处上。但奇怪的是,格里斯科姆居然再次成功了。迪士尼最终以400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
作者分析道,路演的时候,首先强调自己的缺点,可以带来三个好处:
第一个好处是,打消听众的疑虑。 第二个好处是,让你看起来聪明。 第三个好处是,使你更值得信赖。
作为一个投资人,我平时要接触大量的创业者给我路演,兜售他们的创意和项目。绝大部分创业者,真的,绝大部分,讲了半小时都还没有切入重点,讲的云里雾里,逻辑混乱。这个时候,如果我问他们有什么潜在的风险,以及他们面临的最大的挑战是什么的时候,他们往往搪塞给我一些非常形而上的答案,比如说战争啊,国家大政策的影响等等。很少有创业者主动承认“我们的技术还不太行,代码要重写;或者我们的设计能力太差,需要优秀的设计师;我们的营销能力是短板,继续一个营销人才。”真的,一旦有人坦诚回答我的问题,开诚布公的承认自己的不足,并提出自己正在考虑的解决办法,我都会对创业者肃然起敬,毕竟这么做的人太少了。
投资人不相信没有风险的项目。敢于坦言自己的缺点不足比盲目自信狂妄要好的多。
接着,作者提出了一个跟我本人原来的认知非常冲突的概念,他说:
成功的创新者更怕冒风险。
“企业家”(entrepreneur)这一概念是由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提出的,其字面意思是“风险承担者”(bearer of risk)。所以我本人也一直坚信,创业就要敢于承担风险,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创业就要All in,不留退路,舍命狂奔。在我的投资赌人心法里面,第五条就是要投资给“孤注一掷”的人,那些切断所有退路,背水一战的人,是我比较青睐的企业家。
在这本书中,作者确认为,在每一个领域,不管是商业、政治、科学还是艺术领域,那些用创新性想法改变世界的人很少是充满坚定信念和奉献精神的模范人物。由于他们质疑传统,挑战现状,他们也许表面上显得勇敢和自信。但他们同样也存在恐惧,会犹豫不决,并产生自我怀疑。他们被视为积极主动的人,但他们的动力往往是由别人所激发的,有些时候甚至是受外力影响被迫去做的。尽管他们看起来渴望风险,但他们实际上更希望能够规避风险。
期望获得成功的渴望和害怕失败的恐惧阻碍了历史上一些最伟大的创造者和变革推动者。他们关心如何保持稳定,实现传统意义上的成就,因而一直不愿意追求冒险,离经叛道。他们没有充满信念地孤注一掷,而是被哄着、被说服或被胁迫前进。虽然他们似乎拥有成为一个天生领导者的素质,但形象地说,有时甚至是毫不夸张地说,他们是被追随者和同行抬起的,他们原本希望获得的是有把握的成功。
研究显示,同那些辞去本职工作的企业家相比,那些继续本职工作的企业家失败的概率要低33%。如果你不愿冒险,并且对自己想法的可行性存有一些怀疑,你创办的企业很可能会基业长青。但如果你是不计后果的赌徒,你的初创企业则可能更为脆弱。
作者用丰富的案例告诉我们,优秀的人是被逼上绝路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大企业家是“风险平衡者而不仅仅是风险承担者”。
田径明星,耐克公司创始人菲尔·奈特(Phil Knight),于1964年开始用他的汽车后备厢摆摊销售跑鞋,而且一直到1969年,他还一直在从事会计工作,兼职了5年。 苹果公司联合创始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在发明了第一代苹果电脑之后,于1976年与史蒂夫·乔布斯合作创建了苹果公司,但直到1977年他仍在惠普公司做全职工作,是迈克马库拉加入苹果并引入了红杉资本的投资之后,他才全职加入苹果。 1996年,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就琢磨出了应该如何大幅度地改进互联网搜索,但直到1998年他们仍在斯坦福大学继续研究生学习。佩奇说:“我们差点没办成谷歌公司,因为我们非常担心完成不了博士研究项目。”1997年,考虑到创建搜索引擎公司使他们无法专心于研究,他们试图以总价不到200万美元的价格将谷歌卖出。幸运的是,潜在卖家拒绝了这笔交易。 皮埃尔·奥米迪亚(Pierre Omidyar)创办亿贝(eBay)时,这只是他的一个兴趣;在之后的9个月里他一直干着程序员的工作,直到亿贝的收益超过他的薪水时,他才辞去之前的工作。 甚至在100年前,当亨利·福特(Henry Ford)开始构建他的福特汽车帝国之时,他还是爱迪生照明公司的总工程师,这使他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研究汽车。在发明了化油器技术并在一年后获得专利权之后,他继续在爱迪生照明公司工作了两年。 从哈佛退学创办微软的著名人物比尔·盖茨又是如何呢?当盖茨在大二时售出一个新的软件程序时,他并没有退学,而是等了整整一年才离开学校。并不是退学,而是休学,获得了学校的正式批准,而且他的父母给他提供了一笔资金,从而平衡了风险。
而这本书开篇的第一个故事,作者的两位商学院学生,美国著名的独角兽企业Warby Parker的创始人,从一开始,他们的第一要务就是降低风险。他们“我并不想孤注一掷,把一切赌注投在沃比帕克上。”在公司创立之后,他仍在探索其他商业机遇,并在校园里做调查研究,验证他的一些科学发现是否有潜在的商业价值。有了这些后备方案在手,创始人们更加敢于承担风险,将他们的企业建立在一个未被证明的假设之上,“假设人们愿意在网上购买眼镜”。他们不仅承认这一不确定性,还积极采取措施来降低不确定性。联合创始人尼尔说:“我们一直在探讨如何来降低风险。整个过程包含一系列的可行性决定和不可行性决定。我们每走一步,都要仔细权衡。”
平衡的风险组合的重要效益是,在一个领域有安全感,使我们能够自由地在另一个领域成为创新者。用中国的俗语讲,就是骑驴找马。
这也是本书给我的最大的启发,让我在考核项目的时候多了一个观察和思考的维度,那就是:
创业需要管理和平衡好风险!创新是试错的结果,在结果得到证明之前,平衡风险十分必要。一旦得到验证,才可以全力以赴、孤注一掷、不留退路!
原来,最好的企业家并不是那些追逐最大风险的人,而是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的人。成为成功企业家的那些人在小时候都有违抗父母、宵禁时仍逗留在外、逃学、偷东西、赌博、饮酒和吸食大麻的经历。但他们不大可能会参与风险更大的活动,如酒后驾车、购买毒品或偷窃贵重物品等。无论他们父母的社会经济地位或家庭收入如何,这一结果都成立。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再怎么控制风险,创业和创新总是不可避免的要出现风险,不可能零风险创新。这个时候,作者通过调查又发现了一个跟我们直觉相反的认知:
创新者往往拥有强烈的自我怀疑。
虽然许多创新者从外表给人的感觉是充满强烈信念和信心的,但如果抽丝剥茧地深入研究,你会发现他们和我们大多数人非常相像:他们也有矛盾复杂的心理,也有过自我怀疑。杰出的美国政府领导人在描述他们所做出的最困难的决定时,他们的回答是,困扰他们的并不是复杂的问题,而是做出抉择的勇气。
纳尔逊·曼德拉曾说:勇敢的人并不是感觉不到畏惧的人,而是征服这种畏惧的人。
所以,成功的创新者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勇气十足,甚至不是与生俱来的乐天派。但他们是独立的思考者,有好奇心,不走寻常路,有叛逆精神;他们之所以面对风险时敢于行动,是因为“比起失败带来的恐惧,他们更害怕止步不前”。
说到这里我脑海里又浮现出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说过的最有名的一句话:“在一个快速变化的世界,最大的风险就是不冒任何风险。”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
好了,说完了风险平衡和克服恐惧,我们再来说说作者强调的另一个认知:
试错的大数法则!
试错的大数法则,也可以等同于创新的大数法则,因为创新的本质就是试错。
作者通过大量的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创意天才在他们所在领域的作品并不比同行的作品质量更好,他们只是有大量的想法或者作品罢了。
Number matters,大数法则。
伦敦爱乐乐团选出的50部最伟大的古典音乐中,其中有6部是莫扎特的作品,5部是贝多芬的作品,3部是巴赫的作品。为了创造出大量杰作,莫扎特在他35岁去世前创作了超过600部作品,贝多芬在一生中创作了650部,巴赫写了超过1000部。在对1.5万部古典音乐作品的研究中,作曲家在任意5年时间内创作的曲目越多,产生惊世杰作的概率就越大。 毕加索的全部作品包括1800幅油画、1200件雕塑、2800件瓷器、1.2万张图纸,更不用说大量的版画、地毯和挂毯了,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赢得了一致好评。 爱因斯坦发表了改变物理学的广义相对论和狭义相对论,但在他248部出版物中,许多作品的影响力很小。
但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我们最初的想法往往是最传统的,换句话说,就是最接近于默认常规的。只有当我们排除了那些显而易见的平庸想法和作品,我们才会拥有最大的自由度去思考更遥远的可能性。这个过程就是刻意练习的过程,熟能生巧的过程,创新就是试错的过程。
可是,这么多想法,大量的试错,我们作为投资人,该如何挑选那最有可能成功的项目呢?作为一个怀才不遇的青年才俊,你又该如何选择值得为之奋斗的舞台和老板呢?要知道,你把十年的青春献给创业期的腾讯或者献给如日中天的工商银行,你个人获得的认知和财富,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在创新的初期,另类还是异类,界限很模糊。任何人都有可能以任何匪夷所思的方式取得成功,我们所谈的一切都是概率!说到概率,我自己还有个“1%定律”,就是说“不管创新合格者有多少”,最后的成功者只有1%,所以,“绝对好的创意”未必能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一个无人竞争的蓝海,一个中庸的产品或者团队可能就胜出了;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红海,非常优秀的产品和团队也一样可能会被淘汰,因为最后的赢家更优秀。
我们如何才能可以提升甄别优劣的技能,从而避免将赌注下在那些糟糕的想法上?
莱斯大学教授埃里克·戴恩(Erik Dane)认为,人们获得越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观察世界所用的某种方式就变得越发根深蒂固。随着我们对某一领域的知识增多,我们也成了自己头脑中原型的囚徒。骄傲会伴随着成功而来。过去越成功的人,在新环境中的表现越差。即使工作的新环境与之前是完全不同的,他们的过度自信也会导致他们不太可能会听取别人的批评意见。这就是心理学家所说的“确认偏误”陷阱:每个人都倾向于关注自身想法的优势所在,忽略、低估或淡化想法中存在的局限性。不管是创新者,还是像我们这样的投资人,都会经常在确认偏误的陷阱中挣扎。
一个快速变化的世界中,从经验中得出的教训会很容易把我们带向错误的方向。由于变化的速度在加快,我们的环境变得越来越难以预测。这使得我们在判断新想法的时候,凭直觉变得不那么可靠,我们越来越需要对分析给予重视。
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 University)创业学教授谢丽尔·米特尼斯(Cheryl Mitteness)带头做了一项研究,超过60位天使投资人对企业的宣传做了3500多份评估,并决定是否会给它们提供资金。接着研究人员让投资人填写了一份调查表,以观察他们的决策风格是更偏直觉还是更靠分析。然后,他们对每个企业家的热情和积极性进行了排名,并评估了每个初创企业获得资金的潜力。
结果显示,越是凭直觉进行判断的投资人,越容易受到企业家热情的影响。
外向的人往往比内向的人更富有表现力,这意味着外向的人能够表现出更多的激情。但是,外向与否从本质上说与是否会成为成功的企业家并没有直接关系。马云很外向,但马化腾和马克扎克伯格就很内向。你可以钟爱一个想法,下定决心要获得成功,但仍然可以用一种内秀的方式表达出来,实现出来。
丹尼尔·卡尼曼在《思考,快与慢》(Thinking, Fast and Slow)这本书中描述说:直觉是基于我们热切的情感而迅速行动,而理智是更缓慢、冷静的过程。直觉型的投资人很容易陷入企业家的热情当中;分析型投资人则更可能把重点放在事实上,对业务的可行性做冷静的判断。
如果想提高对想法进行选择的能力,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人们是否曾经获得过成功。我们需要跟踪他们是如何取得成功的。我们不能只看他们在表达想法时的激情,还应该关注他们在执行力上的激情,对于市场反馈的重视和做出进一步反馈速度!雷军做小米就是“专注极致快”七字箴言,他强调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个“快”就是依据市场反馈快速迭代的意思。
看来,评估创业者的做事、做人的方法比评估创业者的激情、勤奋和学历更有意义。
这点我深有感触,在我的分享中,我也经常提到,唐纳德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就很好的诠释了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标签:“混乱和随机应变”。所以我们不能再按照过去的方式,寻找那些按部就班执行计划的人,而是要找出那些能够随机应变调整步态的异类和离经叛道者。
这本书向我们传达的另一个颠覆传统的认知是:
许多成功的创新者都是拖延症!
本文一开始的案例,Warby Parker眼镜电商的创始团队就有拖延症,直到网站上线的前一天,他们还没做好网站。由于他们既不敢冒险,又严重拖延,所以作者拒绝了投资他们。可Warby Parker最后取得了成功,这让作者深刻的反思了拖延症和创新之间的关系。
达·芬奇花了大约15年的时间构思《最后的晚餐》这部作品,同时他也在做许多其他工作。这幅画一开始的草图是主人公们坐在长椅上。十几年后,它发展成了最终名画里长桌边并排而坐的13个人。虽然他经常为他自己的拖延感到恼火,但达·芬奇意识到,创意不能操之过急。他指出:“有时候,当天才工作的时间最少时,他完成的量才最多,因为他们在对发明进行周密思考,并在他头脑中形成最完美的想法。”
1927年,俄罗斯心理学家布鲁玛·蔡格尼克(Bluma Zeigarnik)表明,人们对于尚未处理完的事情,比已处理完成的事情印象更加深刻。一旦任务完成,我们就不再考虑这件事了。但当它被中断,或者未完成,它在我们的脑海中仍保持活跃。
这可能就是拖延症对创新最大的贡献吧,就像电脑后台运行的程序,创意一直在大脑的后台酝酿着。
创意实验室创始人比尔·格罗斯(Bill Gross)在参与了100多家公司的创办之后进行了一项分析,解释为什么有的公司会成功,有的公司会失败。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独特的想法、团队才能和执行力、商业模式的质量,或者可用资金。格罗斯发现,“最重要的是时机。42%的情况下都是时机决定了最后的成败”。
我非常认可Bill Gross的时机理论,我自己曾经总结说“时机决定社会资源分配,企业之间的竞争核心就是不公平竞争,用你的优势打压竞争对手的劣势,而你的优势资源之所以能建立,就是因为你在这个领域有先发优势,先发优势可以转换为:人才优势、制度优势、文化优势、技术优势、规模优势、价格优势、效率优势、牌照优势、品牌优势等等。一切优势的源头,都是先发优势”。
有先发优势的团队,英文叫 First Mover。但是作者在书中提出,Improver(提升者)更有优势,失败率是8%,而First Mover的失败率是47%,这里的Improver就是有拖延症的团队。他们花时间优化产品和体验,而不是急急忙忙赶着把不成熟的产品放上线。对于这一点,我并不能完全认同,创业的环境非常复杂,从创新和试错的角度来说,只有上线后让用户真正去体验才知道该如何修改和完善,从而做到快速迭代。这是精益创业Lean startup强调的模式。虽然大部分情况下,第一个提出想法的人并不是最后的赢家,但是入场时机晚了就会错过时间窗,错过时代红利。这里的“早和晚”有个参照坐标的,这个坐标点就是这个行业的拐点,我们无法精确预测这个拐点,所以早点入场而不错过时机肯定是有好处的。拖延症是团队做事的一种与生俱来的风格,但是重度拖延症依然没有任何创新力,恰到好处的时机把握,恰到好处的拖延才是最佳搭档。那些千亿美金的企业,都是在对的时间做了对的事。能否恰到好处踩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是运气决定的。
中国的互联网创业,有个黄金时间窗,就是1998年和1999年左右,错过了这两年,就错过了中国互联网的最佳时机,在这两年成立的公司有:腾讯、阿里、百度、新浪、网易、搜狐、盛大、京东、携程、当当。这就是时机对于一家企业成败的意义。
最后,作者还跟我们分享了一个很有趣的阻碍创新的概念,再一次刷新了我的认知:
团体盲思(Groupthink)
团体盲思,也可以称之为团体迷思。作者举得第一个例子是关于细菌和分娩过程死亡率的故事:
40年代,匈牙利医生依格南兹·塞麦尔维斯发现让医生洗手可以大大降低分娩过程中的死亡率,但没有人相信他,所有的人都想当然的否定了他的发现。由于自己发现得不到认可,依格南兹·塞麦尔维斯最后在疗养院郁郁而终。20年后,直到巴斯德和科赫奠定了细菌理论的基础,人类开始认识到细菌的存在,开始明白我们身体里与我们共生的,10倍于细胞的细菌群落。依格南兹·塞麦尔维斯的想法才得到科学的认可。
这就是团体盲思,百度上对团地盲思的官方解释是这么说的:
团体盲思是指团体在决策过程中,由于成员倾向让自己的观点与团体一致,因而令整个团体缺乏不同的思考角度,不能进行客观分析。所以导致一些有争议的观点、有创意的想法或客观的意见不会有人提出、或者是遭到忽视及隔离。团体盲思可能导致团体作出不合理、甚至是很坏的决定。部分成员即使并不赞同团体的最终决定,但在团体迷思的影响下,也会顺从团体。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团体盲思这个概念,有点像《乌合之众》的感觉。我知道社会化动物在社群中的表现和独处时的表现会有很大差异。但团体盲思这个概念让我们意识到,这个所谓的差异,就代表着“中庸化”。一个原本离经叛道的人为了在一个组织中得到认可并舒适地生存下去,就要放弃那些标新立异的想法,因为“有伟大想法的人总是遭到平庸之辈的反对”,这句话不是我说的,这是爱因斯坦说的。如果你生在文化大革命的时代,如果你恰巧是个离经叛道的创新者,总有各种奇思妙想,处处标新立异,总想对任何事物发表你的独特看法,哦,那我劝你最好还是闭嘴吧。
还有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案例:宝丽来是引领数码相机的公司之一,但最终却由于数码相机而破产。早在1981年,宝丽来就在电子成像上取得重大进展,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宝丽来的数字传感器的分辨率能达到其竞争对手的4倍。1992年,宝丽来就创造出了一个高品质数码相机的原型,但电子成像团队直到1996年都无法说服自己的同事去发布这一产品。后来却有40多个竞争对手率先发布了自己的数码相机产品。 宝丽来的失败缘于一个错误的假设。在公司内部,所有人普遍认为用户总是希望将照片打印出来,主要决策者也从未质疑这个假设。这就是一个经典的团体盲思的案例,倾向于寻求共识,而不是培育异见。团体盲思是创新精神的大敌。人们迫于压力遵从多数人的想法,而不是倡导思想的多样性。
从组织文化制度的角度来看,拥有忠诚度文化的企业很难吸引、留住或融合多元化的员工队伍。
心理学家本杰明·施奈德(Benjamin Schneider)发现,组织往往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得更加同质化。随着它们吸引、选择、结交并保留相似的人,它们就有效地剔除了思想和价值观上的多样性。这一点尤其可能发生在拥有雄厚忠诚文化的老牌企业中。因为这些企业招聘的基础就是一致性,员工不得不去适应企业的文化,否则就无法在其中生存。真的是”成也团结,败也团结”。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心理学家查兰·奈米斯(Charlan Nemeth)是世界上研究领导集体决策的著名专家之一,她发现,“少数人的观点是重要的,并不是因为它们才是真理,而是因为他们会激发不同的关注点和想法”,“即使他们是错的,他们仍然为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和决定做出了贡献”。
归根结底:即便“异见”是错误的,它们也是有用的。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离经叛道》这本书的精华所在,建议各位买一本原著精读一次,里面有很多有趣好玩的案例来证明上面提到的论点和结论,让我们重新认识创新,重新认识拖延症,重新认识风险,重新认识勇敢,重新认识生活中无处不在的默认选择和世俗教条。
原来,我们可以重新选择。
2016年4月,亚当·格兰带着他的新书《离经叛道》(Originals)来到TED,分享了一次题为《原创思维者的惊人特质》的演讲。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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